“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平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4-03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平泉市检察院干警现场跟进监督整改效果。

平泉市检察院收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随手拍"反映辖区内辽河源自然保护区受污染线索后,通过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进行拍照取证,发现辽河源自然保护区存在森林、草甸内各类垃圾、牲畜粪便污染水源,吊桥、木栈道损毁等情况,严重影响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平泉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守护辽河源 共建美好家园”专项活动,共清理保护区内及周边各类垃圾、牲畜粪便3300余吨,在辽河源头水源保护区5公里内设立隔离区,防止牲畜进入,重点部位安放环境保护警示宣传牌50个,组织修补吊桥、木栈道15公里,督促保护区内三个畜牧养殖场进行搬迁,实现辽河源自热保护区生态环境长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