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强县检察院干警在某养殖场附近调查取证。
枣强县检察院使用自行研发的“以税治污”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畜禽养殖项目线索后,通过实地踏查、查阅资料、快速检测和走访周边村民等方式,查明枣强某养殖公司将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100余吨粪便随意堆放且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措施,造成环境污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枣强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清理并转运粪便180余吨。针对养殖企业反映的畜禽粪便收集、处置难题,枣强县检察院促推环保部门、属地政府与第三方企业达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合作协议,环保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活动,对县域内26家养殖场1.3万吨畜禽粪便进行了集中清理处置,有效解决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粪便收集、处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