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河道污染 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4-1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南宫市检察院干警利用无人机对清西干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南宫市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中,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水样检测等方式,发现清西干渠某镇河段存在垃圾堆积、生活污水直排、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南宫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在回复期内未有效整改,南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期间,行政机关封堵入河排污口13处、打捞各类垃圾950吨、清理被污染河道7公里;维修改造污水管网11处,增加日处理能力近3万m³,河道水质恢复三类标准。为做好“后半篇文章”,该院推动开展全市“三河一湖二十七渠”污染整治,累计处置污染问题113个、治理河道21公里,以个案整改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