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4-01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干警查看危废处置后的场地情况。

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刑事检察部门移交“李某违规生产燃料”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阅刑事卷宗、实地走访查明,李某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租用一处养老院后院非法生产燃料“橙块”,产生104.1吨危险废弃物,其本人无处置能力,也未缴纳生态损害处置修复费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针对上述问题,栾城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栾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庭审理阶段,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花费65万元对现场危险废物进行清运焚烧,同时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和清理整治专项活动,共清理废物200余吨,推动类案问题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