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规范配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3-3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召开自动体外除颤器规范配置座谈会。

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简称AED)是一种操作简单的便携式自动体外除颤医疗设备,被视为应急“救命神器”。石家庄市部分地铁、商超、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公用配置的AED设备存在安装不符合相关规定、无导向标识等问题,应急使用时极易错过救援最佳“黄金4分钟”,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和AED配备单位参加的圆桌会议,研讨监管责任和治理举措。会后,桥西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印发AED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安装位置、导向标识等管理工作。同时,推动行政机关制作7个实操科普视频和课件在全市传播,在地铁站建立AED示范站点并开展十余场急救知识培训,形成“配置到位、管理规范、培训普及”的AED设备使用体系,为公众生命健康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