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电力工程质量不合格 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3-3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座谈会。

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内某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线索后,通过走访村民、咨询专家、运用无人机实地测绘、调阅资料等方式,查明所涉工程因架空线路采用0.4千伏低压绝缘线,不符合国网电力标准10千伏架空线路,导致未接入电力管网,灌溉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影响正常农业生产。

针对上述问题,冀州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线路,确保2个乡镇5个村庄17台变压器正常接入国家电网。同时,建立施工前技术交底、互相审查制度,完善日常巡检、季节性维护等建后管护责任。冀州区检察院经跟进监督,并邀请区电力公司验收评估,所涉电力设施全部验收合格,4000多亩农田的灌溉效率得到提升,受益群众达2000余户,真正让“粮田”变“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