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保健品专项治理座谈会。
威县检察院在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发现,张某某非法购进多种减肥产品在其门市内进行销售。经鉴定,张某某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发现该线索后,威县检察院对保健品市场开展走访调查,发现还存在过期、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威县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县30余家保健品门店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清理、下架、处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80种150件,收缴、销毁虚假宣传广告200余份,对10余家门店作出行政处罚。此外,威县检察院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助推建立人大牵头、有关食品安全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督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