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强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整改效果现场评估。
枣强县检察院接群众举报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线索后,通过实地踏查、调取项目档案、卫星图斑比对等方式查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未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导致“非粮化”问题长期存在;同时还存在管护不到位、土壤改良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造成高标准农田资源浪费。
针对上述问题,枣强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案涉土地耕种条件,并加强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的监督检查力度。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更新改造农田设施10处,重新签订管护协议200余份,申请管护资金50万元。该院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2024年新建和改造的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