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三周年“百案展示”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宾馆不合格客用类化妆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3-16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衡水市桃城区检察干警在某宾馆查看洗护用品。

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线索,通过引入第三方平台商户评分与消费者评价数据,结合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宾馆向住客提供“三无”、超使用期限的沐浴露、洗发水及自行配制、填充、灌装、分装且无任何标识的小包装客用类化妆品,客用类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及卫生情况存在隐患,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推动行业治理,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执法人员从产品质量、标签标识等方面对50余家宾馆客用类化妆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展开排查,发现并整改标签不合规、擅自分装、购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35个。此外,建立宾馆客用类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筑牢辖区客用类化妆品安全监管防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