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6-08-17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省检察院发布6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持续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新需求,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建设。

目录

1.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乐亭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3.沽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4.博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5.黄骅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渤海近岸海域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6.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跨区域河流水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涉县检察院干警运用无人机勘查受损生态恢复情况。

涉县检察院收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某地固体废物堆积线索后,通过实地调查、委托鉴定、卫星遥感比对、无人机测绘等方式,查明某乡镇政府将建筑垃圾、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倾倒至社区附近的半山腰处,形成高20米,占地6500余平方米的“固废山”,渗液中重金属砷超标2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固废山”稳定性差,存在滑坡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涉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投资50余万元进行系统治理:分类清运污染性固体废物1万余吨;对非污染性固体废物削坡减压,修建三级坝体1300余米,下滑力由治理前的148.55kN修整到-347.69kN,有效消除滑坡风险;种植灌木和乔木等植被2500余株,恢复生态面积8000余平方米。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乐亭县检察院干警使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

乐亭县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发现某乡镇居民聚居区存在砂土未苫盖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线索,依托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走访群众、聘请生态环境专家评估等方式,查明该镇辖区存在8处大面积露天砂土堆放点,长时间未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乐亭县检察院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因该镇政府在检察建议回复期限内未全面整改,乐亭县检察院依法向乐亭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开庭审理,乐亭县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镇政府完成8处露天堆放砂土防尘抑尘措施,苫盖面积达8093平方米,同时与相关行政机关畅通线索移送渠道,构建密切协同配合治理机制,推动乡村大气环境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沽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沽源县检察院干警在案涉现场向部分村民释法说理。

沽源县检察院接收“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退耕还林地被破坏线索后,通过实地踏查、卫星遥感比对、无人机航拍及第三方专业测绘等方式查明,沽源县某村610余亩退耕还林地被非法挖掘损毁并种植农作物,导致区域防风固沙功能退化,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沽源县检察院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责令退还非法侵占退耕还林地;以点带面排查县域同类问题,确定“补植沙棘苗+长效管护”修复方案,累计补种沙棘苗82181株,修复受损林草地1500余亩,栽设保护桩800余根,筑牢林地资源生态安全司法保护防线。

博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博野县检察院干警运用无人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博野县检察院收到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推送的村民违法圈占耕地私搭乱建问题线索后,通过现场勘验、卫星遥感勘测、调阅资料等方式查明:2020年以来,博野县某村17户村民陆续违法圈占15亩耕地建设预制板房,破坏国家耕地资源。

针对上述问题,博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拆除17处违法占用耕地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在全县开展违法占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复垦耕地共计90余亩。为实现耕地资源长效保护,博野县检察院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常态化监管和动态巡查,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推动长效管护、系统治理。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渤海近岸海域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黄骅市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进监督渤海近岸海域治理情况。

黄骅市检察院接收“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渤海近岸海域违法养殖线索后,通过无人机勘查、卫星遥感测绘等方式,查明某镇高尘头防潮闸以东海域范围内存在大面积围埝养殖虾池,非法侵占渤海近岸海域资源,堵塞捷地减河入海和行洪必经通道,养殖尾水肆意直排,破坏渤海近岸海洋生态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黄骅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划定案涉海域资源保护范围,出动大型机械500余台次,拆除违建虾池890亩,清除土方42万余立方米,累计行政处罚45万余元,有效整治养殖尾水直排污染渤海近岸海域环境问题。同时,为彻底消除行洪隐患,黄骅市检察院推动多部门联动将入海河口河道拓宽至20米,行洪泄洪能力明显增强,切实筑牢渤海近岸海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

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跨区域河流水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隆尧县检察院干警利用无人机对泜河水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隆尧县检察院收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线索,发现内丘县工业园区管道长期向泜河排放污水,导致泜河隆尧县段水质严重超标。经邢台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隆尧县检察院立案调查,综合运用现场踏查、无人机航拍、水质检测等手段开展调查,查明园区污水管网破损且长期未清淤,致使含重金属的沉积物随雨水溢流至泜河,造成泜河隆尧段多项数值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限值,受污染河道长达3.5公里,受污染底泥最深厚度达3米。

针对上述问题,隆尧县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投入60余万元开展综合整治,清除堵塞淤泥,疏通河道、净化水质,完成3.5公里河道全面修复;排查园区1500余个雨污井盖、修缮破损管道,防范雨污混流;推动园区涉水企业实施“一企一管”明管化改造,解决管网渗漏问题,实现从应急治标到系统治本的溯源治理,助力保护跨区域河流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