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冀检要闻
冀检要闻
省检察院发布“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5-11-06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响应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质量月”活动号召,省检察院发布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持续巩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成果,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03件,发出检察建议1158件,提起诉讼103件,以高质效履职切实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食用农产品、社区团购、预制菜、健康证等领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履职手段、一体化办案机制、公开听证办案方法破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难题,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的担当作为。

目录

1.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姜农药残留超标行政公益诉讼案

2.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社区团购生鲜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3.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预制菜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4.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鸡泽辣椒”地理标志农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5.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机构违规出具健康证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姜农药残留超标行政公益诉讼案

石家庄市检察院与有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

石家庄市检察院在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从全市8个县(市、区)部分店铺随机购买16份生姜样品进行专业检测,发现8份样品农药残留超标,生姜质量存在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石家庄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累计检查生姜经营单位1442家,发现并处置不合格样品248批次,立案59起,罚款4.7万余元;同时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全面治理,进一步督促集中市场交易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场内农产品来源清、去向明,确保了人民群众菜蓝子安全。

案例二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社区团购生鲜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邢台市检察院办案组成员在网格仓调查取证。

邢台市检察院在开展社区团购新业态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时发现,辖区内部分团购网格仓及自提点存在冷链设施缺失、食材混放、贮存环境不达标、运输工具未按规定消毒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邢台市检察院通过“1+1+N”一体化办案机制,选派内丘、开发区院骨干组成专班,邀请食品安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全市共立案20件,其中邢台市院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排查网格仓35个、自提点1.3万余个,查处违法商家7家,整改问题4000余处。同时通过办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准入退出标准,切实提升新业态治理效能。

案例三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预制菜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衡水市检察院办案组成员调查取证。

衡水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部分预制菜经营商家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存在添加剂超标、冷链运输不规范、贮存温度不达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危害食品安全,损害了消费者健康权和知情权。

针对上述问题,衡水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全市开展预制菜等冷藏冷冻食品安全提升专项活动,累计排查配送经营主体3369家,责令改正107家;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抽检添加剂及相关食品633批次,发现问题3批次,切实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案例四

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鸡泽辣椒”地理标志农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鸡泽县检察院与有关行政机关召开检察听证会。

鸡泽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问题线索后,采取调取企业登记档案、进销货记录、抽样检测等方式发现,部分“鸡泽辣椒”地理标志农产品原材料存在以次充好、未按地方标准要求及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种植,产品质量无法保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鸡泽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抽检 20批次,查处违规使用地理标志案件4起;通过举办知识培训会、上门答疑等方式向全县100余家辣椒种植农场普及种植技术规范标准,提升原材料质量;加大地理标志宣传力度,持续擦亮“鸡泽辣椒”地理标志“金名片”。鸡泽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推动制定《鸡泽辣椒特色产业“一县一品”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有效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案例五

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机构违规出具健康证行政公益诉讼案

阜平县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整改效果评估会。

阜平县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血液检测项目中缺少应检项目,甚至未进行血液检测即发放健康证等问题,导致健康筛查流于形式,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3月13日,阜平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经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未全面有效整改,阜平县检察院于6月13日依法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3000余个健康证逐一进行筛查,对无血液检验记录的人员全部进行复检;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开展健康体检,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体检操作流程,完善体检机构管理,填补监管漏洞,确保食药从业人员健康“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