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
临漳:为申请人追回欠款
时间:2025-12-15  作者:赵璧 康伟  新闻来源:河北法治报 【字号: | |

欠债人为逃避执行,离婚后净身出户。临漳县检察院识破转移财产“猫腻”——

为申请人追回欠款

“别人欠我的钱都七八年了,一分钱没拿回来,你们能管不?”近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来了一位四五十岁的汉子,他有些犹豫地说。

检察官经细致询问得知事情原委。这人叫杨某,多年前,他和薛某还是好友,出于信任,先后借给薛某30多万元。到了二人约定的还款期限,薛某却百般推脱。无奈之下,杨某起诉到了法院。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薛某偿还杨某3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本以为拿到判决书就能拿回欠款,没想到,薛某依旧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始终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薛某名下有房产的线索。法院经查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我们打官司的时候,他明明还有一套房子,不知道为什么法院没有查到?”杨某这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你把房产信息线索告诉执行法官了没有?”检察官追问。“我告诉法官了呀,可法官查询后说对方名下没财产,那房子哪儿去了?”杨某无奈又气愤。

随后,检察官又细致询问了案情细节。依法受理后,检察官迅速对该案进行调查核实。经过查阅卷宗发现,杨某在申请执行时确实向法院提交了薛某名下房产的线索,但在执行前,薛某与妻子秦某协议离婚,并将该房屋过户到了秦某名下。秦某又很快将该房产卖给了第三人,卖房款不知去向。因为该房产已经过户给他人,法院未查找到薛某的财产线索。

这时,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薛某离婚分割房产,经两次过户将房子过户给他人,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可能。可是,卖房款去哪儿了?

为此,检察官到该房产所在的小区进行调查,经向小区物业人员核实,确定秦某和女儿仍在已经卖出的房子内居住,水电费交纳记录也显示房子卖出后秦某仍在交纳水电费。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检察官又调取了该房屋买卖双方交易银行账户的流水记录,发现秦某在收到60万元卖房款的当天就全部取出,而购房的第三人在当天又收到了一笔60万元的转账,转账的人正是秦某的女儿。至此,购房资金实现了完整的回流。

这些调查结果显示,薛某确实为了逃避判决的执行而恶意转移财产。

随后,临漳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很快,法院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立即对被执行人薛某恢复执行,同时将薛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迎来了转机。近日,杨某红着眼眶拿着锦旗来到临漳县检察院,感激地说:“钱到账了,全部到账了!这么多年了,我以为要不回钱了,谢谢你们,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