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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守护大运河印记 传承城乡文脉
时间:2025-09-08  作者:魏洪亮 张敏  新闻来源:河北法治报 【字号: | |

守护大运河印记 传承城乡文脉

——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

沧州作为京杭大运河流经里程最长的地级以上城市,沿线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目前拥有176处物质文化遗产,96处历史建筑,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最高检部署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以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职,共立办案件32件,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处、历史建筑38处,推动3个乡镇启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助推沧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贡献检察力量。

联合多方力量,凝聚保护合力。沧州市检察院撰写《关于做好大运河沿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报告》,推动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大运河沿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调度会,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归口、资源普查、申报认定和活化利用等工作以及检察监督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为监督活动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持。为有效推进工作,沧州市县两级检察院与住建、城管、文旅、乡镇政府等职能机关多次召开会商沟通会议,在政策解读、标准执行和工作推动等方面协调对接,共同推进沧州大运河沿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同时,该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文物保护志愿者智囊库作用,组织召开座谈会、公开听证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收集线索。此外,该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两级检察院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办案动态,宣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活动重要意义,激发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精准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与长效保护。沧州市检察机关对沧州现有3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情况进行全方位走访调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有效监管。盐山县、东光县、献县检察院针对庆云镇、连镇和单桥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市县两级检察院对96处历史建筑完成实地踏查,对踏查中发现的未挂牌、未测绘建档、维护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泊头市检察院针对历史建筑未设置保护标志、未公布保护图则、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市历史建筑开展全面普查和维护,针对发现的文物破损、保护范围被侵蚀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针对大运河流域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瀛桥”本体破损,使用铁棍、铁皮封挡加固等问题,沧县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工作,通过推动新修桥梁,在解决百姓出行难题的同时,实现登瀛桥专门保护,目前新桥梁已经动工建设。另外,沧州市检察院主动延伸监督触角,部署开展古树、古桥、古井等“三古”保护小专项,既守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建筑风貌,又保护承载岁月记忆的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性保护。孟村检察院推动10余棵百年杨树、桑树进行古树名木申报认定工作。黄骅市、运河区检察院针对珍贵古树未设立保护标志、周边堆放固体废物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护工作,实现古树名木科学长效保护。

坚持系统推进,夯实保护根基。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中资源普查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沧州市检察院指导各基层检察院与当地文旅部门对接,推动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大摸底。该院注重通过互联网、“益心为公”志愿者收集线索,及时发现在城市更新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中,可能被拆除、毁损的古建筑、古树木等问题线索。肃宁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的一座百年古宅面临被拆除风险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启动对古宅的保护工作。针对因部门职责不统一、普查不全面等问题导致部分拥有悠久历史的村镇没有应保尽保、能申尽申的问题,沧州市检察院积极推动选择历史脉络清晰、风貌保存完整、文化特色鲜明的村镇启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助力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系统、完整和法治化保护。沧县检察院通过调查发现,辖区旧州镇拥有2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大运河沿线历史传承中具有重要历史、交通、军事、经济意义。针对旧州长期未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问题,沧县检察院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申报职责,在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基础上,启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准备工作。针对部分历史建筑留而不修、修后未用的问题,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活化利用工作,切实承担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肃宁县检察院针对八路军一二零师挺进冀中抗战指挥部旧址保护问题持续跟踪监督,推动当地政府在修缮维护的基础上,将其打造成党史、军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年接待万余人,实现红色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