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车祸中受伤,向肇事者多次索赔住院费用无果,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实施“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联合帮扶 为群众纾困
“老太太身体怎么样了,家里还有什么困难吗?”近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的同志,前往司法救助对象李大妈家中,送上5000元司法救助金和米面油等慰问品。
2022年9月, 李大妈被一辆半挂车撞伤,导致颅脑损伤十级伤残,肢体行动不便,车祸后所有住院费用都是自行垫付,向肇事者多次索赔无果。屋漏偏逢连夜雨,李大妈的儿子在同年12月因患病接受治疗,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重担,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2023年底,李大妈的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竞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于2024年8月依法受理了该案并调查核实。
2025年3月,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李大妈支付误工费、医药费等20余万元。后被告上诉,因案件仍在诉讼过程中,赔偿款一直不能到位,但李大妈因护理治疗产生的费用一直在增加。
该院控告申诉部门的检察官在了解到李大妈的情况后,经调查核实,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指导李大妈女儿向检察机关递交相关材料,启动救助程序并发放救助金5000元。同时,竞秀区检察院联系到李大妈所在村的村委会,帮助李大妈老两口儿申请到了低保。
“感谢检察院,在困难的时候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多帮助,真的是太感动了!”回访现场,李大妈的女儿激动地说道。同时,在沟通过程中,区妇联的同志了解到李大妈的女儿现处于待业状态,表示将为其提供灵活就业的机会和家政技能培训,以便在照顾病人的同时可以增加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