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半,天光刚刚洇开一层淡青,公园跑道上,郭磊的步子迈得又稳又匀,额头上、鼻尖上缀着密密的汗珠。
跑步的习惯,他保持了二十多年,从新兵连的晨练,到现在转业后每天雷打不动六七公里的晨跑,路线变了又变,但习惯从未更改,正如郭磊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始终如一。
作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郭磊如今面对的不再是训练场的靶标,而是矛盾纠纷里的当事群众和刑事犯罪案件里形形色色的嫌疑人,但骨子里那股军人特有的硬气,从未因岗位变换而消减。
2002年6月,郭磊参军入伍,在部队期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12月从部队转业来到保定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其间,他凭借突出工作业绩,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荣获“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参与办理的案件曾获评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在行政检察部门工作时,郭磊遇到过一件棘手的案子。邻居砌墙多占半米公共用地,阻碍了牛某一家出行。村委会口头调解后未按规定报批,乡政府以“村民自治”为由推脱责任。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牛某就以乡政府有监督职责而不履职为由,打起了行政诉讼官司,法院两审皆判牛某败诉。无奈,牛某到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
郭磊接手案件后,怀着审慎的态度,详细查阅相关卷宗,还专门到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查询关于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核查当事人所在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情况。
那段时间,他泡在档案、资料里,逐页查询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核对宅基地四至。
经过仔细查阅资料,郭磊注意到,当事人所在的城乡接合部村庄属于法定规划管控区域。“村里改规划就需要逐级向上报批,可现实是村委会只是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等,根本没往上报。”郭磊据此向上级汇报并进行依法监督。省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期间,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郭磊联合法院办案人员,一起实地查看场地,做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工作,但收效甚微。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牛某的诉讼请求。
“虽然牛某赢了官司,但是他家门口的墙还依然存在。”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牛某的合法权益,郭磊怀揣着在部队培养的“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的坚定意志,继续联合法院办案人员做乡政府和村委会工作,抓住矛盾核心,一遍遍释法明理,一次次耐心引导。最终,墙被拆除。
“郭检察官,你无搪塞,无糊弄,是一个敢作敢为、扬正气的检察官!我们一家都深深感谢你,遇到你实在是荣幸!”那堵墙拆除两年后,2025年春节前,牛某还特意发来信息对郭磊表达谢意。
2023年5月,郭磊调任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平时多流汗,战时才能少流血,这跟在部队时一样。”为了让全市司法警察队伍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警察铁军,他带头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用警”制度,调警流程、用警规模一目了然,使用警进一步实现了规范化;他定期组织集训,队列训练、实操演练一个不落,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每年警察节组织集体宣誓,增强了队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