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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污泥“搬家”
时间:2023-09-21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被非法掩埋的污泥清运处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坑洼地带回填了土壤,进行了平整修复并完成复绿……近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回复后,组织检察干警就落实情况再次深入现场“回头看”。看着平整的土地,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里掩埋了700余吨污泥。


检察干警在污染源附近用无人机固定证据。

两个月前,晋州市检察院干警在履职过程中获得一条涉污染环境的线索,发现某村一蔬菜大棚土坑内有大量非法掩埋的污泥,土坑内未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措施。检察干警通过无人机进行拍照全面固定证据,对污泥采样封存。经鉴定,该土坑内填埋的污泥中某类元素含量超标,存在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协同公安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到涉案现场了解清运工作进展。

为防止该污泥污染扩散至周围土壤及地下水资源,晋州市检察院根据快检报告及调查证据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全面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限期处置非法掩埋的污泥,消除污泥对环境的损害;加强污泥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共同推进环境治理。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晋州市检察院会同生态环境、公安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打出“组合拳”,就消除污泥对环境的损害问题召开磋商会议,商讨处置方案,共同协助责任人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开展清理工作,积极促成责任人自愿主动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环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表示将严格落实检察建议书整改内容,协同土壤污染责任人限期完成对污泥的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尽快消除对农业环境的污染。

检察官同技术部门干警用技术手段勘察恢复后的田地现场。

在晋州市检察院的督促协同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定涉案地块污泥清运处置方案,聘请专业公司对污泥进行清运、处置,共动用挖掘机5台、自卸车30辆,转移污泥等固体废物700余吨。后经有资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填埋污泥的土坑周围土壤进行评估,各项指标均已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