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全省检察机关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
依法守护水鸟美好家园
时间:2023-08-05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前不久,我们在泜河流域发现一只受伤的黑鹳,并成功救助,它可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呢!”近日,临城县野生水鸟救助站工作人员向我们反馈。临城县教育局近期也对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了年度教学计划,增设“爱家乡、爱环境、爱护野生动物”教育课,组织开展《我爱家乡河》作文比赛,还统一印制了《母亲河生态保护明白纸》,发放到各个中小学校,以此营造保护野生鸟类的积极氛围,进一步凝聚社会面保护共识……

这些正是我们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摸实情

泜河是临城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泜河逐步呈现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美丽景观,吸引了白鹭、大天鹅、花鸭等大批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安家,也成为临城群众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主要活动区域。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人员随意进入芦苇丛偷捕水鸟、捡拾鸟卵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导致野生水鸟数量下降和栖息地环境的破坏。

今年三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部署后,临城县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将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列为生态资源领域的第一个专项监督重点。经过前期调查走访,4月10日,对此立案调查。

“加强鸟类保护工作,应该从哪儿入手呢?”面对专业盲区,我们找到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就有关种类鉴定辨认、迁徙特性、生活属性等专业问题进行咨询请教。4月25日,我们办案组成员赴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考察学习他们在白洋淀生态环境及水鸟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围绕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工作,我们还组织公安部门及相关乡镇等9个单位座谈交流,分析问题所在,研判解决方案。

出实招

“野生水鸟保护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其规范建设和管理鸟类栖息地”……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罗列出一项项检察建议内容。5月6日,临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保护临城泜河野生水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积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鸟类栖息地,结合各点位水体情况,进行生态隔离,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探索打造鸟类智慧管控和监测体系等。同时,还向教育部门发出“‘爱护母亲河——泜河·爱护野生水鸟’进学校进课堂”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保护野生水鸟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生态环保教育向家庭延伸,实现家校共育。

盯着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作,通过电话询问、参与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督促检察建议的一项项落实。

为了将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关口前移,构建源头防控、信息共享、司法恢复、警示教育等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新机制,5月10日,我们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等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临城泜河野生水鸟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三大机制,形成有效监管和保护合力。

“已聘请专家对现有水鸟种类进行识别摸底、登记造册”“泜河沿岸多处能看到保护野生鸟类警示标牌”“鸟类栖息地保护区范围已经明确,将加强监测保护管理”“3个野生水鸟救助站设立完成”……通过“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的深入开展,在临城县域内,“一起保护母亲河野生水鸟,共同守护生物多样之美”的生态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讲述人: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 李记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