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全省检察机关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
【检察日报】公益诉讼助力消除运河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时间:2023-07-2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这些补植复绿的地方曾被违法建筑侵占15年之久。”近日,记者来到京杭大运河河北省沧县段一处河堤时,当地村民向记者介绍说。

京杭大运河沧州段全长210多公里,是河北省运河流经距离最长的城市,其中,大运河沧县段长约41.5公里。2022年1月5日,沧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向沧县检察院移送了一条线索,称有4家企业的违法建筑物长期侵占京杭大运河河道,希望检察机关督促有关乡镇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拆除违法建筑。

接到线索后,沧县检察院干警迅速开展实地勘查,通过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并依法向上述4家企业调取了用地手续等材料。检察机关经调查查明,这4家企业共有4处违法建筑,侵占河道面积为2950平方米,其中侵占河道时间最长的达15年。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划分,某乡镇政府对上述4处违法建筑的拆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建议你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恢复河道原状。”2022年1月26日,沧县检察院依法向某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建议其在拆除河道违法建筑的同时加强巡查协作,对类似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土地资源和河道保护宣传力度。

2022年4月18日,检察官再次到现场实地勘查,发现违法建筑拆除进度缓慢。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沧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乡镇政府依法履职,责令侵占大运河河道的4家企业拆除违法建筑,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恢复土地原状。

在此期间,沧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4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拆除过程中的困难,并及时与河湖长办沟通,妥善处理违法建筑拆除与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关系。同时,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该院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团队逐个制定拆除方案。

今年3月底,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后,沧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涉案企业释法说理,督促企业尽快拆除违法建筑。

4月23日是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的日子。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即4月22日,某乡镇政府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经水务局验收和检察官实地复查,确定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河道原貌彻底恢复。

4月23日,鉴于某乡镇政府已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沧县检察院撤诉。至此,作为沧州母亲河的大运河沧县段行洪安全隐患消除,河道生态环境与管理秩序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