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全省检察机关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
“向前走”“回头看” 守护海洋生态
时间:2023-04-29  作者:牛继芬 武文文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当前,我们已强化执法力量,加强休禁渔期间海上和渔港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反伏休规定、不按时回港休渔、擅自更改作业方式等违规违捕行为,同时加强了渔港码头日常巡查,动态排查渔船,准确掌握休渔渔船动向,加强海陆联动,与海警、公安联合严厉打击各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在持续“向前走”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针对办理的高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重点围绕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涉案海域当前的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与乐亭县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共同对涉案海域治理情况回访调查、跟踪问效。4月22日,渔政部门负责人刘站长在接受电话回访时介绍了相关情况。

2014年至2018年,高某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分别在禁渔期多次到乐亭县大清河港附近海域和捕鱼尖码头附近海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约10万斤。2018年9月27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将高某某等6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移送路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为检察官出席庭审支持起诉。

经调查,路北区检察院认为高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6名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或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的方式进行环境修复,并承担鉴定评估费12万元。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6名被告人罚金10万元或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对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此案暴露出渔政部门宣传教育不到位,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制度不落实,对无手续船只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检察机关向渔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专项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渔政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了渔业执法监督活动,并回复落实改进措施。通过加强渔业执法监督活动,码头和海域秩序及渔政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

此案的办理,贯彻了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生态保护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0年,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当前,‘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正在全省有序开展,我们也将持续跟进海洋生态保护情况,在‘向前走’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围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紧盯公益损害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抓实办案成效,以公益诉讼之力,守好一方山水。”办案检察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