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全省检察机关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保定、沧州、衡水市院检察长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上表态发言
时间:2023-04-02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3月29日,全省各市院检察长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上作表态发言,表示将闻令而动,全力以赴,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以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庆品

省院部署的专项监督,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充分彰显了为大局服务的强烈担当和为人民司法的深厚情怀。近年来,保定市院着眼建设保定、服务雄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我们将积极抢抓专项监督的机遇,对照董检讲话要求,细化工作举措,解决现实问题,坚决推动省院决策在保定落地见效。

胸怀全局 把握大势

砸实最高标准抓落实的思想根基

保定是首都“南大门”和生态屏障,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我们先后出台了《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建立了“门—涞—涿—怀”环首都生态带检察共同体、“涞—涞—易”白洋淀上游流域跨区域协作等11项办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定水生态平衡失调、山石过度开采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修复治理措施没有跟上,公共利益持续受损,与中央、省委要求有很大差距,急需谋划更好解决方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恰逢其时、非常必要,给我们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利契机。我们将结合保定情况,扎扎实实把省院决策落实好,把专项监督开展好,乘势而上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以一域之光为全省添彩。

紧抓不放 重点突破

打造最高水平抓落实的保定场景

省院征求监督方案意见以来,保定市院闻令而动、提前谋划,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专项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了方案。接下来,我们将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对董检部署要求进行再学习,以“一号工程”标准细化方案,决定开展“太行山体山石保护”“持续深化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小专项,力争推动太行山生态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全面规划实施太行山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林田长+检察长”机制落实,紧盯污染减排、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作强化监督,努力绘就“九河流觞,碧波荡漾”的美丽画卷。

统筹协同 强势推进

做优最高质量抓落实的创新机制

抓好专项监督,离不开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我们将迅速向市委和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多方配合,深化“市委督查+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的保定公益诉讼检察模式。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生态治理合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对监委移送的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并及时反馈。深挖保定检察融媒体和智慧检务平台潜力,激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作用,拓宽线索来源。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和无人机团队优势,建立内部会商研判、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确保上下一盘棋,坚决打好专项监督主动仗。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奋跃而上、飞速奔跑,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以法律监督更高质效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美丽保定、美丽河北新场景。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白振平

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的重要举措,也必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辉煌。沧州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落实省院部署要求,乘势而上、持续用力,确保专项监督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提高站位 强化自觉

高点强势组织落实好专项监督的起步开局

沧州东临渤海,北依京津,西接雄安,大运河穿市而过,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公益检察护航发展的重要战场。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业务工作,市县两级院“一把手”挂帅出征,迅速行动,细化行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支持,凝聚全市智慧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专项监督高点起步、强势开局。

突出重点 扭住关键

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沧州板块”出色出彩

按照省院专项监督方案确定的四大重点领域,突出白洋淀上游、大运河、渤海湾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沧州区位特点与优势,推进科技赋能、数字检察工作,用活用好与雄安新区分院、天津三分院等检察协作机制,持续加大对白洋淀上游、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与天津三分院联合办理好渤海湾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因地制宜开展海洋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系列小专项活动,构建河海共治的“3+12”海洋公益保护工作格局,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深化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新一轮大运河踏查、公益保护“回头看”等活动,在省院领导下积极推动省内沿运河五市建立检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游联动、左右岸贯通”的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格局。

优化宣传 浓厚氛围

倾力打造“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亮丽名片

坚持检察履职“硬实力”和宣传引导“软实力”两手抓,持续开展全市“公益诉讼走基层、百镇千村万户行”等宣传活动,加强“沧检公益诉讼”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拍摄大运河公益保护宣传片,讲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故事,让“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品牌深入人心。结合开展专项监督,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沧州市大运河爱心志愿协会等民间组织力量,发挥志愿者、人民群众在案件线索提供、调查取证、公开听证等方面作用,推动构建公益诉讼全民共治新格局。

沧州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省院部署,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完成专项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答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答卷,向省院党组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周宏伟

省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护航推进美丽河北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衡水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决策部署,精心组织、能动履职、奋发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站位发展大局 扎实部署推进

衡水检察机关将深刻领会此次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坚决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频共振。紧紧围绕专项监督重点,立足衡水实际,聚焦衡水湖、大运河、滏阳河等“一湖九河”,着眼服务“三农”、生态涵养、绿色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研究制定切实具体的工作举措和行动方案,以“小专项”为牵引,项目化推进实施,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强化督导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协调联动 凝聚共治合力

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密切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推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灵活运用磋商沟通、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既“治已病”,更“治未病”。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在省院支持指导下,主动加强与兄弟市院沟通协作,强化内部衔接配合,统筹运用行政、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办案方式,着力解决好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新闻媒体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

深化探索实践 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发挥衡水湖湿地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检察模式,在健全完善线索收集、调查取证、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整改评估、提起诉讼等办案规范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实践,着力推进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恢复性司法等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办案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领军型人才培养与专业化团队建设一体推进,组建相对固定的精细化、专业化、团队化队伍,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作用,推进类案的专业化办理,深化法律政策研究,提升办案质效。

注重宣传引导 打造亮点品牌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案例意识,着力重点培育、提炼打造一批整改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良好、“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以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着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燕赵山海、护航美丽河北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