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开军主持召开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带动全省检察机关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全面准确把握和落实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以学铸魂,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以学增智,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监督办案的本领。坚持以学正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以学促干,以更优更实的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
会议强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最高检印发《评价指标》,这既是检察机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党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更是推进检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学深学透《评价指标》,正确把握指标背后的政治考量、正确把握《评价指标》的整体架构、正确把握指标反映的评价导向、正确把握评价指标的管理效能,切实增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责任感。
会议强调,要用好用活《评价指标》,充分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要以指标为基础,推进智慧化系统建设,最大限度提高《评价指标》应用的效率和准确度。要以指标为依据,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抓实科学化考评,引导检察官切实办准办好每一起案件。要以指标为核心,借力大数据聚合效用,常态化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机制。要以指标为抓手,提升精准化检务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部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