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时间:2017-12-18  作者:孙振林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作为一名检察人,走进新时代,面对新要求,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当前最迫切的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深悟透践行,引领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全面掌握、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有所思、学有所得。要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政治业务学习、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利用机关电子大屏幕随时播放十九大精神内涵,浓厚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效果。要结合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将学习转化为检察工作的成果。要坚定不移拥护中央各项决策,在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做到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刑事诉讼监督中,要充分利用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职能,加强刑事拘留监督,查封、扣押财产监督等工作,最大限度凸显刑事监督效能。在民事行政检察中,要加大对法院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同时对新增的公益诉讼职能,要积极探索和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在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中,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进一步为信访群众提供便利渠道。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主动服务大局,优化高效法治环境。要拓宽服务渠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机制。以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不断完善各类预案、强化预警研判,严密监控企业及周边动向,从源头预防群体性矛盾的发生。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视频系统、12309网络平台等诉求表达渠道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等服务。

  (作者: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