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单从这一角度看,在新思想新理论的指引下,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必须有新的思维。
思想上重视,用新理论武装头脑。学习党的十九大新理论,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才能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加深理解,以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担负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做到真学、真信、真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学习中须把握要义,充分认识党在新时代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方法指导意义。不仅要掌握其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实践要求,还要拓展学习的广度,深刻领会其蕴含的政治立场、思想方法、精髓旨意、价值追求,扎牢新理论在头脑中的根基。
勇于担当,用履职效能诠释正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从更高层面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勇于担当,用履职效能诠释正义,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作为基层检察院,要通过具体的案件办理,通过具体的司法行为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的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在推动公益保护中有所作为。
服务大局,用司法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新时代更为突出的一个特点。必须认清服务经济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之一,自觉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是当务之急。同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执法中,必须注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重点关注和参与民生类案件,为区域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定信念,用心于“人民利益第一”。坚持“人民利益第一”,需要用心去做,需要用行动去落实。基层检察工作,一方面必须建立在不忘初心的基础上,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把公平正义摆在第一位;另一方面要行动自觉,勇于探索创新检察工作。不论是传承,还是创新都要立足以人民为中心,将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福祉这条主线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要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掌握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检察工作,提出建议和相应的对策,反映民意,解民之忧。
带好队伍,用忠诚品质做保障。检察队伍是法治的承担者。因此,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也是最根本的任务之一。必须通过学习,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检察职业道德水准,做到心有所敬、行有所循。
(作者: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