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再推进
时间:2019-04-12  作者:刘树奇 孙继增 刘江 谷晓哲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深挖根治’这个年度目标,创新举措打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坚决打好大要案‘攻坚仗’、打好起诉‘法律仗’、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实现涉黑涉恶线索清零。”4月12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召开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指出,2018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高检院、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战果。在高检院通报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绩单上,我省检察长带头办案、摸排线索开展“回头看”、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检察建议活动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省委领导通报了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战果并给予充分肯定。

  丁顺生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聚焦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进行的“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在完善扫黑除恶工作举措上取得新突破。要聚焦办案质效,坚持快捕快诉,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依法”二字,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加强督办,确保办案效果;坚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聚焦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各内设机构的协调配合,在形成合力上取得新突破。要聚焦学习和督导调研,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2019年既是‘落实提升年’,也是‘业务培训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勇宣读新调整的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李全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