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邯郸临漳县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时间:2018-12-03  作者:晏金红 孙建军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对标“六个围绕”工作要求,建立“责任延伸由上到下,法律监督由前到后,案件会商由点到面,线索链条由浅到深”的“四由四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聚焦工作重点,狠抓行动落实,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责任延伸由上到下 实现体系化监管

  该院立足职能、发散效能,建立了“由上到下,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实现了对接无缝隙和责任全覆盖。一是在领导责任上,组成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各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的办事机构,形成了高效的塔形格局。二是在监管责任上,组成了扫黑除恶工作督察专班,由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主要办案人员,采取“到一线、入村户、查现场”的方式,深入到全县14个乡镇400余个村庄进行全面督察,收集案件线索,保障扫黑除恶斗争举措落实、效果凸显。三是在倒查责任上,每个案件每个环节都必须“签字背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严肃问责,切实增强案件承办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法律监督由前到后 实现高质量办案

  该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工作始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深处做、往实处落。一是快办。对带有“涉黑,涉恶,涉黑恶团伙”情形的案件优先受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及时性。二是专办。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实行专案专办,专人专办,依法从快审查批捕起诉,构建扫黑除恶办案“绿色通道”。三是严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批捕部门严格审查,既不人为拔高凑数,也不随意降格处理,确保不枉不纵。四是预办。建立案件情况沟通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从案件侦办之初就开始关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微析疑,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不错定一件案件性质。

  案件会商由点到面 实现无缝隙对接

  临漳县检察院与其他政法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攻坚,切实形成“一盘棋”,使这场斗争有气氛、有力度、有震动。一是联席会议。与县法院、公安局、纪委监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例会,听取相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县扫黑除恶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调度下一步工作,促进工作有效、高效、实效开展。二是集体研究。与侦查机关、纪委监委部门多次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会和案件研究会,对多起涉恶案件共同会商,集体研判,多角度分析案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三是机动联络。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纪委监委及其他政法机关各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步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统一编号、备案在册,逐一梳理、逐一核实,精准掌握、深挖下沉,对案件线索受理、分流、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签字背书”,确保问题线索不落、不漏;对同步立案调查的案件,随时互通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线索链条由浅到深 实现深层次推进

  坚持“由点带面,打黑毁伞”原则,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搜集、摸排。一是广撒网。运用“举报箱、举报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媒介,积极接收群众举报,控申部门从中重点筛查涉黑涉恶线索,确保线索第一时间核验、提交、交办、见效。二是深挖掘。协同公安机关,对新入监及其他在押人员进行深层次摸底调查,对重点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将线索摸排的力度再加大、再深化。三是大动员。深入到看守所等,向在押人员宣传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详细讲解黑恶势力的认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动员在押人员积极检举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深挖余罪漏犯,确保把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彻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