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8-11-12  作者:谷晓哲 冯丛 宋晓晖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9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传达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新举措,明确新任务,扎扎实实把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龙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侯建华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全发出席会议。

  丁顺生指出,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督导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职,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19件3239人,提起公诉674件3063人,所有审查起诉案件起诉率83%,9月1日前受理案件90%以上提起公诉。目前,我省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督导整改工作顺利结束,中央督导提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到位。

  丁顺生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创新和改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路、策略和举措;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好督导成果,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补齐短板;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新要求。

  丁顺生指出,要坚持依法严惩,在办案质效上再提高。以办案为中心,坚持快捕快诉,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二字,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确保公正执法;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对重点案件督办,确保办案效果。要坚持开展线索排查,在“破网打伞”上再发力,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做好“一案三查”;工作措施到位,继续对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追究责任到位,明确办案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跟踪督办到位,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丁顺生强调,要坚持协作配合,在形成合力上再主动。要抓好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拧成一股绳,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在业务素质上再加强,强化办案力量整合,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好修订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大力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

  侯建华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压实政治责任抓落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聚焦突出问题抓落实,强化攻坚意识,切实做到高站位谋划、高质量完成、高标准落实;加强协调联动抓落实,各内设机构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督查问责抓落实,充分发挥督查促进展抓落实的“利器”作用,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及各业务处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主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监、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组长,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