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 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强大优势
时间:2018-03-27  作者:刘树奇 牛继芬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强大优势。”“全省各级院检察长是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靠前指挥,直接办理或督查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业务部门依法办案撑腰打气,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3月27日上午,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的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在会上作出上述强调。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主持会议并提具体要求。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传达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主要精神。 

  会上,总结了前段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贾志宏就此作了专题汇报。全省检察机关前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是站位高、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

  本次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力彰显检察机关的优势。一是要主动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既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做到快捕快诉,又注重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二是要加强诉讼监督,做到除恶务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职能,依法纠正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等阶段(环节)出现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该追捕的追捕,该追诉的追诉,该抗诉的抗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办案质量。严格遵照政策法律规定,在检察环节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界定黑恶犯罪的界限,切实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党组的要求上来,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省院督导组要扑下身子到最基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会议就进一步落实省委“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以及落实好《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收集移送工作实施办法》、强化重大案件挂账督办机制、完善内部配合协作机制和加强正面宣传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加强调研培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