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
沧州肃宁县院顺应“五个需求” 提高司法公信力
时间:2017-12-05  作者:李硕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顺应肃宁经济发展需求。肃宁县检察院依法打击金融、证券、市场流通及管理等领域犯罪、涉众型和涉及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成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和投资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保障投资较快增长和扩大内需战略实施。

  顺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该院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探索建立对社情民意的收集、研判和向检察决策转化的有效机制,促进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难、诉讼难等问题;探索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建立息诉息访联动机制和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顺应社会和谐稳定需求。该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着眼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创新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促进“平安肃宁”建设,确保社会安宁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顺应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需求。该院注重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执法不公的案件;注重监督纠正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妨碍经济活动的行为;注重监督纠正涉农维权、弱势群体保护、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社保等涉及民生的确有错误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顺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需求。该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好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职务犯罪的界限,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正确区分和处理好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通过正确把握和适用法律政策,努力促进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