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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融媒体”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时间:2016-09-26  作者:王安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以透明、动态、开放为指导,全力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既让社会各界更广泛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又促进和规范了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激发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热情,提升了“阳光检察”在全社会的公信力。 

  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就是以“公开”为核心,让检务信息公开发布及宣传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员的“融合”,让传统的简报印发、电话通联、手机短信发送和网络QQ群、微博、微信等推送融为一体,互补互动,全面开启个性化“融媒体”联络、公开的一种新方式。全新化“融媒体”公开方式,拓展了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临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融媒体”多样化载体传播的优势,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的公开内容,以不同介质的载体形式和多样化传播方式予以公开,满足了不同身份、不同年龄和文化的受众“知情”需求。比如,在《工作动态》中曾以“检察长关注”为栏目,分别以纸媒和QQ群、临西贴吧发帖的形式对农村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关注。很多群众由此不仅了解了检察工作,还可以据此提供一些犯罪线索。 

  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规范和制约了检察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院将最高检发布的各种规定、条令、禁令和院里确立的各种制度、规定等,针对不同重点群体,通过微信、微博及其他“互联网+”的形式向社会传播,借助社会力量对检察人员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去年,我院出台《律师接待暂行规定》《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办法》,推行八小时以外接待制度,同时还推出了跟踪监督、畅通投诉、意见反馈三项机制。跟踪监督主要是对律师申请事项答复的事后跟踪监督,对规定期限答复的要及时备案登记,超期限未答复的要启动预警程序,凡是逾期者一律通报;在畅通投诉上,全部公开检务督察联系方式,凡是发生有碍相关人员行使权利者,可向监察科投诉,待核查属实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意见反馈机制主要是对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就案件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案管部门要会同业务部门研究,将研究分析情况及时加以回复。将这些检务内容通过“融媒体”公开,对检察人员的行为起到了明显的约束作用。 

  (作者为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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