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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时间:2016-06-24  作者:刘树奇 王文山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部署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活动部署,按照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提出的“以六项工程为抓手”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群众满意,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在强化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创新工作载体、健全机制制度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注重公信理念的培树引领。坚持把牢固树立司法公信理念摆在首位。全省各地检察院加强专题学习,围绕司法公信建设,紧扣“六项工程”主题,编撰系列专题学习资料,目前第一辑专题学习资料1600余份已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理论研讨,联合省法学会,共同举办司法公信建设论坛活动。加强学习交流,在《河北法制报·检察周刊》开辟专栏,组织开展各设区市(包括定州、辛集市)检察长、省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题访谈、司法公信大家谈等系列活动,目前已编发30余篇理论文章,完成9期系列访谈,编发工作简报48期。此外,为充分激发学习热情,还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主题知识竞赛,树牢司法公信理念。     

  注重素质能力的强化提升。坚持把提升队伍素能作为硬指标,认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培训。省检察院公诉、民行检察、控申检察等部门积极筹办全省业务竞赛,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练兵,提升实战能力。坚持“一季度一考试一通报”制度,健全完善网上在线学习学分制度和奖惩制度。充分利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教学优势,开展大规模、正规化、专业化培训。省检察院教育培训部门正在协调推进手机云平台建设,以“云学院”“微课堂”形式,方便广大检察人员尤其是一线办案人员随时随地学习。     

  注重工作载体的拓展创新。坚持把创新活动载体作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侦查监督部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和侦查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以保定市检察院为试点,探索推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审查逮捕工作向公开化、诉讼化转变。公诉部门积极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机制;拟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远程庭审”的有关操作规定,探索推进运用远程视频出庭、指挥出庭等信息化支持公诉业务模式。邢台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全诉讼程序涉案财物信息统一管理机制,并协调推动在全市政法部门推广。     

  注重机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印发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和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行使。完善检察工作考核机制,将司法公信建设单列考核,纳入工作考核大盘子。出台检务公开大厅“四零”服务承诺制度建设指导意见、检察官以案释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行为,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修订完善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目录等,不断通过机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推进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注重检察服务的广泛深入。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10余项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推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深化。反贪部门制定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的意见,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调研,增强民生检察工作成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积极畅通群众申请监督渠道;衡水检察机关探索在工业园区设置检察室,创新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保定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护蕾工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省检察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目前已组织召开两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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