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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正确履行公诉职能 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时间:2016-05-26  作者:刘树奇 古孟冬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依法正确履行公诉职能 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 专访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高恩泽
  

  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近年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高度期待,检察机关公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巨大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司法公信建设水平,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的“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要求,采取哪些有力措施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顺利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是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就此,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高恩泽于近日接受了本刊专访。

  记者:众所周知,公诉部门所担负的法定职责和职能十分重要。在当今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公众对公诉工作的司法公信抱有很高期待。高处长,请您谈一谈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高恩泽: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晴雨表,是人民检察院的立检之基、人民检察官的立身之本。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是省检察院党组作出的一项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公诉作为检察机关核心职能之一,我们要把“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作为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的重要抓手,把精力和智慧投入到整个活动中去,依法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司法公信建设“五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建设水平。

  记者:我们了解到,“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要求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各项制度。请问,我省公诉部门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提升司法公信方面已取得哪些初步成效?

  高恩泽:规范司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是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度、认同度和信任度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司法公信的目标要求。去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重点从公诉办案和诉讼监督两个方面入手,有的放矢,着力解决执法理念、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出庭效果、诉讼监督等五方面执法不规范问题,使得公众对公诉工作的司法信任度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以案件评查促公信。我们组织全省公诉部门开展评查活动抽查公诉案件,对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以刚性要求促进执法公信力建设。

  二是以评选活动提公信。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诉部门十佳案例暨十佳卷宗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逐项梳理办案中的实际问题,坚持“以赛代练”,边评边改,以评促改,集中整治了不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建设水平。

  三是以检务公开树公信。检务公开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窗口。去年以来,我们坚持做好案前受理、案中审查、案后处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已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时公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提起公诉情况,不断提高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工作水平,树立司法公信力。

  四是以制度建设保公信。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先后开展了《关于加强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定管辖工作指导意见》等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诉工作,以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保障和长效机制。 五是以规范考核助公信。去年考评工作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改变,考评方式上更加公开透明,考评设置上更加规范科学。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让各地都参与进来,进一步扩大参与权、知情权、评价权,提高公诉工作考评的透明度,以考评规范助推公信建设。

  记者:成效来之不易,当加巩固。这里,请您重点谈谈我们省检察院公诉部门今年将会采取哪些举措,引领和指导全省公诉部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高恩泽:省检察院童建明检察长在部署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五个提升目标”和“六项工程”,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公诉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提升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是司法公信建设的主要目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司法公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全省公诉部门要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提出的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切实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和人权保障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信建设落到实处。具体而言,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发挥诉前主导,严把案件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办案质量,改变被动审查模式,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加强公诉环节引导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夯实证据基础。完善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侦查质量评析通报、邀请侦查人员旁听法庭审理等诉侦沟通机制,增强退回补充侦查实效。引导侦查机关(部门)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观念,保证案件达到法定的证据标准。

  二要发挥审前过滤,严控案件出口关。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规则,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防止“带病”起诉现象发生。重视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和关键证据复核,切实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不起诉标准和撤回起诉条件,推进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努力发挥不起诉在刑事诉讼中的过滤作用。切实加强简易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探索,提高工作效率,整合公诉力量,确保公诉质量。

  三要注重庭审指控,强化出庭公诉。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有效运用庭前会议,做好庭前预测和应对准备,做好庭审的制作。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不断提高公诉队伍证据出示质证能力、论辩说理能力、当庭应变能力和驾驭庭审能力,出色地履行好庭审指控职责。要牢固树立“互联网+”理念,将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运用到庭审指控中,积极探索远程提审和远程庭审,提高庭审指控的水平和效率。

  四要加强人权保障,提高群众信任度。要推进阳光公诉,注重公诉环节信息公开。要注重受理信息公开,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实现告知内容、告知对象全覆盖;要加强律师执业保障,做好律师会见、查询接待工作;要注重审查信息公开,对改变强制措施的,主动征求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了解各方利益诉求;建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主动接受监督。要更加注重处理信息公开。把释法说理工作作为公诉部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高群众信任度的重要抓手,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理解支持,努力减少和避免出现涉检信访。

  五要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夯实制度基础。完善司法责任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规范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健全二审检察工作机制,发挥二审在防冤纠错方面的作用,及时解决影响办案质量的问题,开展“通过二审看一审”等活动,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分析及通报机制,建立科学的公诉质量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的效果评估检查机制。

  六要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坚持从源头抓起,从队伍抓起,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打牢司法公信建设的基础。重点针对当前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维护公共安全的任务艰巨等特点,组织公诉部门条线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培训,提高公诉人员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倾力组织举办第十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促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着力打造“能办案、善办案、办铁案”的公诉队伍,确保司法公信建设取得实效。

  记者:通过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您认为我们全省公诉工作将会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效果?

  高恩泽: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核心是质量,关键是证据。全省公诉部门必须要把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门槛,以防止冤假错案为底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公诉改革为动力,以公信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好公诉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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