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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院追责司法瑕疵 提升检察公信
时间:2016-05-05  作者:刘子珍 刘亚学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近日,唐山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力求以制度促规范,以责任抓提高,从根治司法瑕疵抓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     

  《办法》明确了司法瑕疵的概念,确立了追责方式,划定了追责范围,理顺了追责程序,使司法瑕疵责任追究有章可循。该《办法》专门设置了责任追究一章,对以往案件质量自查、评查和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案件瑕疵问题进行汇总整理,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对瑕疵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类。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文书、法律程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案卷装订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司法瑕疵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不同情形的不同追责程序进行了细化,对司法瑕疵问题的轻重程度明确区分处理。     

  《办法》更加注重贯彻实效,规定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员要实时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自行补正完善;案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个案网上录入、流转、办理、审批和监控的管理,确保办案全程动态监督效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案件质量评查、抽样评估查找执法办案中的瑕疵问题,以通报的形式督促整改提高;案件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做好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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