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廊坊:践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积极构筑京津冀公益保护圈
时间:2022-07-13  作者:  新闻来源:廊坊市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廊坊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决策,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了检察力量!
  聚焦重点领域,助力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是公益诉讼检察的基本职能之一,2017年以来,廊坊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眼于河湖坑塘、乡村固废垃圾污染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3件,督促相关部门修复被污染的水域面积20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20余公里,清理固体废物72万余吨,治理危废污水46万余方,整治违法开采地热资源36处,投入生态修复资金2200余万元,构筑起坚实的绿色生态保护屏障。
   
   
  整改前后对比图
  廊坊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80000方固体废物,还绿于民。
  深化区域间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廊坊与北京、天津、雄安地缘相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绿色、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愈加重要。在河北省检察院的正确指导下,廊坊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联合北京、天津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深化检务合作,建章立制,主动作为。相继与北京通州检察机关、天津武清检察机关建立通武廊三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共同体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与天津宝坻检察机关建立潮白河保护联动协作机制,与天津西青检察机关着手建立“飞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与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开通案件线索绿色通道。
  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联合公益保护
  以各项机制为支撑,廊坊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北京、天津检察机关的跨区域办案联动和司法协作,在线索收集和移送、证据调取和固定、信息共享和反馈等方面积极互动,最大程度提升办案质效。与天津武清检察机关共同办理跨区域河流环境治理案,监督行政机关排查封堵排污口36个,新建两座污水处理厂,在最高检“走进一线检察官”微博直播中获得3.1亿点击量、54.8万讨论量,成为两地协作的精品之作;在办理野生动物玳瑁救助案中,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办案协作,将散落京冀的数只海龟安全送至海南西沙进行野化放归。
  “京冀”野生动物救护协作座谈会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廊坊公益诉讼检察人将进一步贯彻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工作要求,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期望,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在与时代同行的法治进程中,勇往直前,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