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饶阳县院:一条路的变迁
时间:2021-09-02  作者:肖俊林 宏沛航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过去这里垃圾成山,苍蝇乱飞,我们都躲着走。现在这里马路宽阔,花果飘香,我们都愿意来。”近日,河北省饶阳县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公路成为网红打卡地,不仅周围居民经常到这里走走,路途远一点的人也喜欢每天早晚来这里锻炼身体。

道路环境整治前后对比

  这条路的变迁,还要从一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饶阳县火车站小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这个老旧小区里所有楼房设计均是三层。小区西侧有一条南北通行的土路,北接北外环,南接富强北街到火车站广场,西侧为京九铁路,是附近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2020年10月,饶阳县检察院干警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时,发现该路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原本就坑洼的路面被垃圾占去一半。小区处于县城最北端,位置比较偏僻,环境卫生状况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核实后,饶阳县检察院对线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该院副检察长张志强组织干警进行案件讨论,分析后认为该案办理有三难:一是该路段垃圾量惊人,清理起来难度大;二是该路段位于县城边缘,垃圾清理后如何保持卫生状况难度大;三是该路段目前是土路,彻底改观难度大。

  针对三个难点,该院结合以往办案经验,迅速确定两个办案步骤:一是先将目前堆放的垃圾彻底清理;二是由检察长向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汇报,争取资金修缮路面,以此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图为办案检察官与该县城管局、饶阳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办案思路确定后,张志强带领办案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相关镇政府负责人表示,该路段为城乡接合部地带,不在镇政府管辖范围。县城管局负责人则表示,该路段权属尚未移交城管局,虽然不属于城管局管辖,但该局曾多次对该路段垃圾进行清理,清理之后又有人倾倒,屡禁不止,也很无奈。

  在充分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县城管局负有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及执法工作职责。

  随后,该院向县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城管局依法履行职责,对该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垃圾进行妥善清理,不断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推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县城管局局长刘胜利协调环卫公司出动铲车、渣土车等大型机械,将堆积多年的垃圾彻底清除,道路终于得以恢复原貌。为防止“死灰复燃”情况发生,该局将此区域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完成垃圾清理后,饶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韩焕鹏向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汇报情况,争取资金修缮路面,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借力全县正在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协调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启动“富强北街延伸工程”,将原有土路改造为柏油马路。近日,该公路1000多米路段全部竣工通车,马路两侧种植法国梧桐、国槐等观光树,树下种植鲜花、铺设草坪。这里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从一条路的变迁可以看出,检察机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很用心、用情、用力,不仅彻底清除堆放多年的垃圾,还将一条坑洼不平的土路变成宽阔的柏油马路,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必须点赞!”看到这些变化,河北省人大代表、饶阳县第二中学校长王晓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