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在公益诉讼检察中彰显警务保障职能
时间:2020-01-14  作者:王昌鹏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主动衔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坚持以“融合”为抓手,拓展用警新需求,在辅助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和维护办案现场秩序等方面体现职业价值,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提供了强有力警务保障。 

  把准目标方向,积极适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要承担公益诉讼调查等任务”的指示要求,认真研究融合公益诉讼检察的途径和方法,切实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 服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通知》,明确服务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指明工作方向。廊坊市检察院制定施行了《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暂行办法》,规范司法警察履职程序,明确司法警察职责任务。曲周县检察院实施了“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1+1’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司法警察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深入探索实践,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警务保障。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调查取证、送达检察建议、保护检察官安全等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健康发展。曲周县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损害公益案中,司法警察大队主动履职,圆满完成参与调查取证、保护办案检察官安全、送达检察建议等工作。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司法警察大队主动作为,配合办案检察官携带调查取证设备,开展立案调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警戒等工作,创新性地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司法警察大队细心谋划、认真部署,圆满完成维护现场秩序、安全隐患排除和保护检察人员人身安全等工作,为案件顺利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在参与办理违法占地、“舌尖上的安全”“菜篮子”“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案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公益诉讼调查核实工作的顺利进行。 

  彰显司法权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司法警察作为一支“准武装力量”,在公益诉讼案件调查中,既能对被调查对象给予有效震慑,保障调查核实工作顺利进行,又能助力办案部门提高工作质效。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参与保障调查核实公益诉讼案件1200余件次,出警2100余人次;维护办案场所和保护检察人员安全近千件;协助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诉前检察建议跟踪问效543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近1200件(次),圆满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