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时间:2019-11-21  作者: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耀东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今年以来,河间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全力维护国计民生利益,为护航河间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其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紧盯民生民利,积极服务大局。为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确保检察建议效果,我院着力解决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以有力的服务举措助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2月,我院形成《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审议,以人大常委会正式文件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我院还把维护民生民利作为监督重点,针对境内存在违法自备井,取水单位未办理采水许可证并长期大量使用地下水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向水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连同依法治理市区自备井的检察建议一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送,市委书记、市长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建议对政府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及时补漏的举措。为确保整改有序有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责成主管市领导、纪委领导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对取水单位进行监督,限期整改,对主管部门督促不力的问责追责。目前,辖区5家自备井单位全部整改完毕。     

  瞄准社会热点,对症“把诊号脉”。今年以来,我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和单位管理存在的漏洞,向有关方面提出完善治理、加强管理的建议,着力推动有关行政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社会隐患。今年6月,我院获悉本市有可能存在“问题地热井”,遂对市内违法开采利用地热资源的地热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其间,发现15眼用于采暖季供暖和洗浴地热井,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其中有11眼井未办理采矿许可证,也未采取回灌措施,并长期大量开采地下热水资源,另外4眼井因自身问题处于停用状态。为减少未经处理的地热井给当地带来的危害,我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和环境保护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三部门仅用4天时间,就将境内所有“问题地热井”全部关停。     

  建立回访机制,注重监督实效。为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我院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指导,与被监督、建议单位联系、沟通,共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32次。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我院通过现场勘察、上门走访、派员参加联合执法组等方式,加强督促引导,帮助堵漏建制,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借故拖延,或者无故不重视采纳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双赢多赢共赢。今年以来,我院通过检察建议,纠正了15 起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服务了近百家企业,保障了河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