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保定市院提起公益诉讼我省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出判
时间:2019-09-29  作者:赵健 王婧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9月24日,保定市检察院诉被告霍某辉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在保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令被告霍某辉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经查,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后,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杨达瓦等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4月2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为烈士。四川省政府评定杨达瓦等3名地方扑火队员为烈士。4月2日,被告霍某辉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公然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的品德和形象。后被微信公众号“保定爆料王”截图爆料,引发了广大网民的愤慨。

  保定市检察院发现被告霍某辉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履行了诉前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凉山森林火灾中的烈士的近亲属没有提起诉讼。保定市检察院遂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霍某辉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保定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理据充足,符合法律规定,被告霍某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于今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