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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用、效”求规范
时间:2015-12-04  作者:赵丽杰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判断。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过程中,我院按照邢台市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对于如何做好规范司法工作,我认为需要从“学”、“思”、“用”、“效”四个方面做到层层深入,力求实效。

  一是真“学”:学规范,夯基础。按照邢台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的“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要求,组织干警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深读细研,认真学习研究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布的系列指导性案例,要求每名干警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读有关内容,切实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程序、权限、时限等学深、学透、学懂。同时,把规范司法培训纳入长期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基本职业素养。

  二是深“思”:明权限,严程序。规范司法行为不是一句口号,不仅要“学”,还要深入思考如何开展、执法中存在哪些具体问题、如何规范等。要认真研究,明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每个个体的具体责任,搭建职权框架,厘清权力清单,从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运行程序等入手,归纳制作检察业务工作流程,进一步严密司法规范程序。在制度层面,要思考如何完善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各项制度,如何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在业务层面,要思考如何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职责范围,对案件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程序严密、标准统一,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三是实“用”:抓重点,常监督。在“思”的基础上将思想付诸实践,将智慧转化为成果,才能取得实效,才能使司法行为切实得到规范,使检察公信力切实得到加强。领导要重视,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专门负责督促执行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要积极探索创新形式,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全面而深入地开展实践;要有的放矢,全面清理不规范行为,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要量化目标,定期对学习教育、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办案情况和落实进度进行检查;要形成文字性的材料,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四是求“效”:树理念,守规范。规范司法的终极目标就是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和“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牢规范司法理念,增强规制司法行为,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产品品质,实现“四个进一步规范”:司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强化司法标准的刚性执行;司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使依法定程序办案成为工作常态;司法言行进一步规范;司法责任进一步规范,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使司法廉洁的要求真正融入司法办案活动中。

  (作者系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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