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检察长信箱 >>
检察人员监督信箱 >>
辩护与代理业务办理 >>
控告申诉举报平台 >>
当前位置:首页>>主题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衡水冀州市院让阳光检务成为最好的“防腐剂”
时间:2015-05-20  作者:张兰华 刘延岭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冀州市检察院认真学习、真抓实干,落实“两个责任”,切实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检察业务考评体系,提升执法办案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检务督查、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强化上级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

  该院以强化和落实执法责任为核心,积极探索完善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中,完善落实权责划分,办案组织、执法办案、业务管理、监督制约等配套制度,形成执法办案的权限和责任清单,健全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执法办案机制,让直接审查案件的检察官依法做出决定,让做出决定的检察官真正负责,终身负责,切实把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每一起案件。进一步研究细化、量化责任追究的标准,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具体措施,保障责任追究有据、有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让责任落实的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该院以检务公开工作“倒逼”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执法,让阳光检务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案件流程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等及时便捷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切实推动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邀请案件当事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让案件当事人听得明白、听的信服。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阳光检务的“硬规定”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