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听取峰峰矿区、三河市、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指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统一思想,奋发有为,迎难而上,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为推进落实改革的目标任务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童建明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正确认识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增强做好改革试点的信心和决心;要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理清工作思路,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