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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夯实举措推动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时间:2018-10-26  作者:石培德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盐山县检察院自2017年7月以来,针对公益诉讼这一新的职责使命,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切实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截至目前,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审查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3件。工作中,我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点。

  争取领导支持,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院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都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并分别就检察机关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政治氛围。

  加强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建立内部协作和线索移送机制。我院民行检察部门密切加强与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履职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信息进行共享。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案管、侦监、公诉等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移送民行部门处理,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我院积极与环保、食药监、国土等部门联系,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具体沟通,建立起良好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与县监察委的协作配合,签订了《关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办法》,为检察机关扩展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凝聚了监督合力。

  加大办案力度, 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成效。一是通过梳理刑事案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我们在审查韩集镇郑庄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发现被破坏的5.417亩基本农田仍未恢复,依法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督促郑庄村委会恢复被破坏的农田。县国土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已回复我院,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落实。二是注意从社会热点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我们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某公司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土地,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于是,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该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案引起县领导的关注,以县政府名义向相关部门下发了在全县范围内清理国有土地闲置问题实施方案,收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发现线索。我院接群众举报,称位于县委党校东侧4000余平方米的坑塘污染严重,极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质量。我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向县城管局和盐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近日,县城管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院,该处坑塘多年来形成的污染问题得以初步解决。

  (作者: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