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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时间:2016-07-05  作者:刘树奇 孙继增 谷晓哲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7月5日上午,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调度会,总结分析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部署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和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再次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打击、教育、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占群主持调度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李勤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童建明在会上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先后作出一系列讲话、论述、批示,并对河北环保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河北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大任务,是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期盼、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必须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力度。”童建明在会上明确提出,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去年以来,省检察院专门部署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再接再厉,全力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和预防环保领域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要积极研究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方法路径,加强对省内公益诉讼案源线索摸排,依法定程序适时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完善机制,更新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童建明要求,一要不断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上传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监督,实现无缝衔接。二要稳步推进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域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工作合力。三要积极探索生态环保司法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方法路径。在对犯罪分子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达到既惩罚犯罪,又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与补偿,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统一。

  童建明还就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曲波介绍了本市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类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的情况。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明介绍了本市开展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管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情况。童建明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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