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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1-23  作者:冯丛 谷晓哲 宋晓晖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月23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龙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省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贾志宏公布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精品案例,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处处长贾云霄主持发布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中央督导的第一个省,河北省检察院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依法及时惩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战果,为河北省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00余件4100余人,提起公诉900余件4600余人,95%以上案件提起公诉,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李玉龙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高位推动,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实行领导包案包院责任制,各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靠前指挥,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亲自办案560余件。坚持依法严惩,保持打击力度,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提请逮捕或者移送起诉前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00余件。依法快捕、快诉,对容城县丁氏家族、定兴县田氏家族、滦南县杨国全、沧州市石奎瑞、衡水市马立辉、魏县李怀军、辛集市吕光泽等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涉黑组织、恶势力团伙及时提起公诉,确保了办案效率。强化重点案件的挂牌督办,省检察院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中共受理批准逮捕230余件830余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30余件490余人,涉恶案件90余件340余人;不捕50余人,追捕60余人;审查起诉90余件1000余人,其中8件涉黑案件一审已判决,9件涉黑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李玉龙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在斗争中始终坚持‘依法’二字,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规范严格办案。全省检察机关深挖余罪漏犯,做到除恶务尽,对涉黑涉恶犯罪追捕450余人,追诉190余人。坚守法治底线,做到不枉不纵,全省对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案件不捕260余人,不诉20余人。突出监督重点,务求监督实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0余件170余人。同时,坚持“一案三查”,在“破网打伞”中发挥检察作用。对近五年办理的故意伤害等10类普通刑事案件开展倒查,从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通过梳理倒查和群众举报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300余件,已全部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李玉龙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加强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分别制定了协作配合意见,与省纪委监委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承德市院运用科技手段搭建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建立起与当地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各行政执法机关的网上协作、网上移送、网上通知机制,并通过平台获取行政执法信息2777条,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信息9件,互联网舆情信息248条,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件。立足检察职能,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加强监管和规范执法的检察建议。邢台市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出罪犯222人,未列入管控96人,发出检察建议19份,防止了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

  《检察日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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