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1号)要求,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正式推荐蔚县人民检察院等2个集体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赵宝德等3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66871455(兼传真)、0311-66908678
电子邮箱:jcyxcc6510@126.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222号
邮 编:050022
附件:1.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1.蔚县人民检察院
2.顺平县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
1.赵宝德 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2.裴丽艳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温可红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附件2
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蔚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园林单位、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院等,连续五年获评县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该院经济犯罪追赃挽损1598万余元,帮助农民工挽回劳动报酬935万余元,办理的1个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荣获第七届和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连续第二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第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获评全市先进检察院。该院办理的纠正王玉雷冤错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被写入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依法追缴矿山生态修复费用50余万元,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十佳典型事(案)例。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
赵宝德,男,1981年8月出生,现任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好人物、河北好人、全省模范检察官、新时代燕赵政法楷模、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传递活动。该同志长期奋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线,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和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均全市第一,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
裴丽艳,女,1974年出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模范检察官等。该同志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关护驿站”、创建普法团队、开启“检察+高校+社工”的专业化合作,创新木兰有约宣讲形式,将普法教育与爱国教育相融合,公益讲座100余场,联合多部门建立栾城区青少年禁毒教育法治基地。
温可红,女,1976年11月出生,现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邢台市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先后被评为时代新人·河北好人、全省检察机关“双十佳”先进个人、全市十佳公诉人等,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首批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该同志办理的董民刚正当防卫案,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被评为河北省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先后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5万元,参加“木兰有约”法治宣讲2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