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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0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顺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899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8524件,审查起诉案件58233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619件,公益诉讼案件13572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4043件。

  一、聚焦“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疫情,全省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从严追诉伤医扰医犯罪,起诉329人,办理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办理的米某强、米某乐杀害防疫检查人员案,梁某某等人故意隐瞒疫区返乡事实导致数百人被隔离案等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监管人员排查、入监入所隔离等措施,防止疫情输入。主动参与社区防控,全省检察人员深入一线执勤18万余人次。

  二是着力服务“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完善京津冀检察协作机制,突出做好产业、生态、交通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有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冬奥会筹办,组建涉奥涉外办案专班,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黑飞”治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2934人。深入开展反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针对金融监管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与河北银保监局共同研究措施,促进源头治理。助力脱贫攻坚,打击贪污挪用等侵害扶贫资金犯罪,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7件,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1353万元,同比上升436%。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守护海洋”“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等专项活动,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04人、起诉2679人,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96件,追缴修复费8400余万元,促进治理修复矿山、草原等生态环境面积7万余亩。监督立案并起诉的赵某某等4人跨省倾倒洋垃圾、焚烧电子废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是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针对我省非公企业司法需求,制定保障企业发展37条工作措施。与省工商联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机制,评选和集中宣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25件。如,监督一起通过虚假诉讼将140余万元还款责任转嫁给下落不明第三人的案件,保障了5家小微企业的利益。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107人。审慎办理涉及企业经营人员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不捕232人、不诉384人。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严格非法经营等“口袋罪”适用,监督撤案123件,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部署开展专项活动,监督清理涉企“挂案”211件。严厉打击假冒“稻香村”注册商标、盗版字典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421人。

  四是扎实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每一起涉及群众利益案件作为关乎民生的“大案”来办,起诉盗窃电动自行车、轻伤害以及因家庭矛盾、婚恋关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10973人。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672人。依法为弱势群体遮风挡雨,起诉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领域职务犯罪179人,起诉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3792人。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一是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稳定犯罪。积极参与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持续严惩涉恐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毒品等严重犯罪,起诉3582人。坚决惩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影响稳定的易发多发犯罪,起诉21423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快惩处网络诈骗、传销、赌博等犯罪,批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37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60人。

  二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开展办案“百日攻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0944人,起诉13030人,挂牌督办案件190件,贺金山案、肖振国案等一大批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底线,追捕709人、追诉569人,不捕606人、不诉285人。精准“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发现移送线索912件。坚持源头治理,聚焦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类案分析、态势研判,共制发检察建议2084件,向党委政府报送“涉套路贷”等高质量分析报告11份,推动长效常治,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三是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新。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网络、电话信访2万余件。开展清理化解信访“骨头案”攻坚专项活动,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窨井盖管理的“四号检察建议”,向住建、城管等123家相关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排查隐患、深入整改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办理的董某某破坏交通设施案等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制定醉驾案件证据审查指引,依法推进分类、规范处置。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办理军地互涉案件13件。针对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无办学资格从事民办教育、养老院安全监管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766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36人,起诉2257人。省检察院抗诉的小学老师张某某在教室内猥亵10余名小学生案,被告人由免予刑事处罚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办理的靳某某引诱拉拢未成年人组成恶势力团伙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共查访学校、幼儿园2291个,发现纠正安全隐患问题251个。联合省监委、教育厅等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关爱未成年被害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当严则严,起诉1143人;当宽则宽,不起诉419人,附条件不起诉455人,同比上升108%,经帮教68人考上大学。救助帮扶涉案困境未成年人194人,其中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法治宣讲和巡讲2700余场。

  三、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为目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筑牢法治之基。

  一是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529件、撤案677件,提出抗诉472件、采纳256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443件次、采纳3834件次,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2728人、财产刑执行不当2948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上升至88.9%,量刑建议采纳率提升至94.2%,一审服判率95.3%,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充分运用“案-件比”指标评价体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该指标大幅下降至1:1.247,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2.7万个。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办理的耿某某重伤暴力强拆人员不批捕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坚决惩治职务犯罪,起诉623人,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原董事长胡怀邦和吉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受贿专案,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厅级及其他省管干部职务犯罪22人。坚决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88人,同比上升214%,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以交叉巡回检察方式,对8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二是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137件,同比上升21.4%。注重精准监督,认真办好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165件、再审检察建议276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07件,采纳3050件。加强类案监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民间借贷、离婚析产、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76件。如,监督纠正某公司伪造合同骗取贷款、通过仲裁裁决查封担保企业5000万元案,避免了对涉案民营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三是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健全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500件,同比上升65.9%,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1899件,采纳1863件。如,省检察院抗诉改判的吴某某工伤认定纠纷案,依法保障了临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迎难而上扎实开展专项活动,采取促进和解、监督纠正等方式,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化解410件。通过化解一起医保待遇行政争议,帮助恢复了54名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部署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46件,采纳1418件。

  四是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公益诉讼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8个新领域案件1116件。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1298件,采纳整改率达99.8%。深化诉前磋商,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动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办理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张某某等65人被追究侵权责任。加大对长城、大运河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共立案109件。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河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474个。与黄(渤)海沿岸6省(市)、15个设区市检察院共同签署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开展湿地保护。

  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基

  着眼长远,强基固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大学习、大思考、大结合”活动,努力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最高检报告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32次。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促使检察人员及时记录并报告违规干预、过问、插手司法活动的行为。坚持党建引领,培树先进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共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51个、先进个人123名。

  二是坚持专业化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开设专栏、专题解读、制作微电影、举办知识竞赛、邀请专家授课,提升专业素养。坚持引力借智,与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大学等7所大学共建检察研究基地。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做好检察官入额遴选和动态调整,强力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保障。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力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认真整改落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多项工作进入全国前列。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整治,召开系统内警示教育大会5次,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坚持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对口业务指导等制度,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加快智慧检务建设,认真总结司法鉴定服务办案成功做法,汇编的《近两年河北检察技术精品案例荟萃》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着力提升检察宣传能力,省检察院和保定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民事审判监督、落实律师“一法一条例”、案件评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6次,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加强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护航民企发展”“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和视察调研活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评查。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各类办案活动的监督1638件。真诚尊重、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检律会商机制,依法采纳律师意见。深入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听证活动,公开听证案件1751件,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1713件,占比97.8%。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还不够明显,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需要增强;二是更新司法理念还不到位,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五是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基层检察院建设需要加大力度。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航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服务保障“三件大事”等重大战略实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自贸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二是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建设。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工作,针对社会管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着力促进法治河北建设。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着力提升“四大检察”品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强化案例指导运用,加强流程监控,深化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改进办案方式,优化办案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坚持因地制宜、动态调整、质效优先,抓实做优检察官业绩考评,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构建对检察官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新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持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和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发挥领军型人才作用。以办案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突出问题整治,解决顽瘴痼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以更加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