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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02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日报 【字号: |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顺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担当起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融入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围绕省委“3689”基本思路,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细化优化工作措施,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着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套路贷”、“校园贷”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286件2162人。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审慎处理调整经济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出现的案件和劳资纠纷、医患矛盾引发的案件。积极参与“双创双服”,制定实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产权保护,慎用逮捕、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办理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犯罪案件96件168人,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提起公诉976人,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着力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五个一批”工程,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依法起诉侵害扶贫资金犯罪148人。各级检察院落实包联责任,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难题,全力推进贫困村脱贫,经验做法被省扶贫办推广。

  三是着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活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立案168件210人,办理涉及大气污染案件15件44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红色井水案”“渤海湾倾倒危险废物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意见,建立信息通报、个案会商、执法司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协同保护水生态、水环境。

  四是着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工作。深入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工作指导意见,与京津检察机关签署加强司法协作的补充意见,紧紧围绕京津产业转移,依法化解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利益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51起。成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助力打造法治新高地。积极服务冬奥会筹办工作,开展涉奥地区小矿山、小煤窑、小采石厂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成立涉奥涉外检察室,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二、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坚持宪法定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6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35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审查核实证据,准确把握逮捕条件,纠正漏捕1678人,排除非法证据不捕280人,同比增长62.8%,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389件次。省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指导收集固定证据,使一起证据不足的故意杀人案达到起诉标准,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42件,同比增长8.2%,采纳率同比增长0.7%;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851件次。省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认真履行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立案侦查3件4人。

  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注重强化对刑罚执行场所改造罪犯方式和效果的监督。加强对监狱、看守所、法院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898人。对重点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76人,同比增长23.4%。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况86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3467件,同比增长130.5%。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提请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提出抗诉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互为补充、协调推进,增强监督精准性,确保监督效果。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82件,其中,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63件、再审检察建议150件,抗诉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为75%、94.1%;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88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19件,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等行为,与法院联合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起诉、督促履职268件,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开展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其中,监督一起涉案1000万元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依法督促改判。

  三、深入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治理。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特别是涉恐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打击走私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416人,起诉64583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此类信息实施诈骗等犯罪嫌疑人695人,起诉732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65人,起诉694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件57人。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检察院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坚持提前介入、捕诉一体、依法快捕快诉,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60件4194人,起诉941件4652人,案件审查起诉率已达95%,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严把案件质量关,既坚决防止降格处理、办人情案,又坚决纠正人为拔高、办凑数案,依法监督立案78件179人,追捕451人,追诉198人,不批捕263人,不起诉26人,抗诉23件131人。坚持“一案三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五年来所办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十类案件进行线索筛查,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2000余件,全部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加强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协调配合,联合制定协作意见,与省公安厅共同督办案件4批39件,向省公安厅制发依法取证、提升办案质量的检察建议,受到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办理的石家庄李文华案、唐山杨国全案等涉黑案件,受到最高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是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广“枫桥经验”,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以及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措施,加强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部署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5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发挥铁路检察职能作用,开展排查消除高铁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省市县三级院正、副检察长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组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抗诉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最高检察院根据该案向教育部发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1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察院要求向省政府转送了检察建议。

  四、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切实担负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责任,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依法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向省委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省委王东峰书记指示。与省政府11个组成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文件,与省法院深入研究诉讼实务问题。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级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全省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了以省检察院为龙头、市检察院为枢纽、基层检察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办好典型案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280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7642件,起诉102件。部署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274件。针对某大型矿山企业未及时修复矿区环境问题,督促国土、水务部门收缴恢复治理保证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299万元,推动该矿山企业制定费用超亿元的环境修复治理方案。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968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分别立案172件和866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非法占地罚款、人防易地建设费和相关税费等共计2.23亿元。

  三是强化司法协作形成保护公益合力。省检察院联合山西、内蒙古、辽宁等省(区)检察院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建立英雄董存瑞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推动多地民政部门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省检察院会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国全军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开展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受到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充分肯定。深化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共同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依法办理一起军粮管理系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管理漏洞提出完善管理制度的检察建议,并追缴军供站多领的补贴款。

  五、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创建“五好红旗党支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4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是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制定实施《加强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办案程序,狠抓办案质效,从严监督问责,着力纠正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持练好内功,广泛开展岗位培训,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147期和岗位技能培训班64期,大力提升专业素养。坚持公开测评,持续开展检察公信力第三方测评工作,群众满意率提高到87.08%。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活动,全面自查自纠,解决问题,补足短板。扎实推进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共对2个市级检察院、57个县级检察院和12个省、市检察院内设机构进行巡视巡察。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追究责任52人。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顺利完成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转隶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办案组织,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检察官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强化司法绩效考核。省检察院指导探索的“双责”运行模式,受到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获评全省“十大法治成果”。推动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全部列席了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积极落实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抓基层院建设力度,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作用,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制定《河北省智慧检务总体规划(2018—2020)》,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和信息共享等电子检务工程,强化办案智能辅助应用,促进信息化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行检察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等情况。拓展代表委员联络方式,主动走进“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提供检察服务,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议检察”征文活动。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搭建网络互动联络平台,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工作措施跟进压实不够,“检察产品”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工作不平衡。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新型案件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院检察人员年龄老化、结构断层问题较为严重。四是司法体制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落实落地,在“精装修”上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还需进一步加大从严治检的力度。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实现新作为。聚焦“三大攻坚战”和“三件大事”,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出新贡献。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新格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加强基层诉讼活动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坚持公正司法,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增强新动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中央、最高检察院和省委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强化职业保障。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

  五是建设过硬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展现新面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化职业化培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河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