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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5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0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童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为总体工作布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提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四大攻坚战”和“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和手段,着力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观念,促进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776人,起诉3563人。严肃查办国有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473件684人。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办案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大气污染、非法采矿、毁坏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93人,起诉987人。严肃查办环境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此类案件74件141人。加强对环保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2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7件,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16件。

  依法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南水北调、石家庄轨道交通、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等1646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受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025次,提供预防咨询5202次。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省、市院带头办案,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和研判,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0件2007人,同比上升11.8%和3.9%;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1件1023人,同比上升27.5%和7.8%。其中,大案1374件,同比上升42.4%,涉嫌犯罪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43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67人,同比上升198.2%,包括厅局级32人,省部级2人;收缴扣押赃款赃物8.7亿元。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查办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刘学库、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等省内厅级要案17人。承办了一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包括审查起诉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立案侦查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430人,同比上升127.5%。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422人,查办了秦皇岛市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兼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一批“小官巨腐”案。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小专项”活动,石家庄、衡水等市检察机关在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系统,张家口、唐山等市检察机关在医疗卫生系统,保定、邯郸等市检察机关在人防、社保资金、环保奖励资金领域,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立案侦查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559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专项活动,组建43个宣讲团,巡回宣讲612场。发挥各地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行业8.5万余名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注重职务犯罪的规律分析和防范对策研究,向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142个,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为建设平安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稳定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审查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657人,起诉52885人。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21人,起诉117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1342人,起诉15823人。

  依法严惩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把惩治危害民生犯罪摆在重要位置,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344人,起诉657人;批捕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105人,起诉179人;批捕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嫌疑人8664人,起诉10076人;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83人。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此类犯罪案件144件148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检调对接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对导入法律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积极试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会处理信访案件模式,全年办理群众信访案件8150件次。协同有关部门对网络犯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政策,附条件不起诉134人。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684件。

  四、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抓住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80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17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4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95件次,纠正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432件,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4人。保定市和顺平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坚持严格把关,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坚决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将真凶抓获,在诉讼程序中避免了一起严重错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789件,对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34件次。强化人权保障,依法不批捕3869件5757人,不起诉1463件2094人;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利,听取辩护人意见2462件,对阻碍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22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开展对错误裁判和违法执行、违法调解及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深化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工作,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18件、再审检察建议296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64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29件。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依法履行职责2332件,支持起诉810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违法监外执行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40件次,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三类罪犯监督收监执行84人。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37件75人。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004人次。依法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诉法新增职责,对1108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099人。

  加强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把查处司法腐败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共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35人,同比上升16.3%。

  五、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制约监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强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紧紧抓住司法公开这个我省推进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指导邢台市院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着力加强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原有的控申接待场所,改造成集控申、举报、接待、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一网两微”新载体建设,全省三级院全部开通互联网官方网站,省、市院和161个基层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把检务公开内容向执法办案延伸,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746件,公开已作出生效裁判的刑事案件起诉书及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387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39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制定权力运行手册,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要求抓起,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以业务条线为单元,加强对执法程序规范、标准规范、言行规范、责任规范的学习培训。在全省检察机关随机抽人考试1899人、抽查案件1767件、抽样评估基层院47个,发现并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2856个,引导检察人员自觉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

  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管理监督。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从2014年3月份起,全面启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省三级院所办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163件。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纠正“四风”。深入实施《河北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涉农检察巡回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以执法为民为主要内涵的职业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和载体,大力实施业务技能实训和岗位练兵、网络培训。邀请6位知名专家、教授为三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的“河北检察讲堂”授课,组织各类培训122期。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竞赛活动,167人荣获省级以上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及考评细则。先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两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会等,通报7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依法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8件2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2014—2018年河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每个基层院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因院施策,对症下药;市级院严格领导责任,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努力帮助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基层院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文化育检,激发队伍活力,全省检察系统涌现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燕赵楷模”等荣誉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省检察院每月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呈送《河北检察工作》专刊;制定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的制度,通过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措施。各级检察机关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到位,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一些院在保障律师履行执业权利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履行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还不够到位。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不足。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执法办案中还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廉洁的问题,个别检察人员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五是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合理,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信息化程度较低,检务保障还不到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深入实施“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加大服务企业发展和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及智慧城市建设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角色定位,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针对2014年办案质量评查、检查及基层院抽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认真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人权司法保障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是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努力使检察工作体现执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更加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等制度,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制定科技强检规划,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重点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用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2015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起始之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河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