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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0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08-21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4日在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破坏和谐稳定、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的犯罪活动,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一、着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97人,起诉1293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63人。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危害土地、林业、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00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依法查办和预防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在工作中,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创业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正常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罪与非罪的界限。注重转变执法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相关账目和银行账户,既依法办案,又最大限度地避免给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以新中国60周年国庆安保工作为中心,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334人,起诉47125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83人,现已起诉28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发挥刑法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功能,确保严打力度和效果,又注重对不同性质、不同情节的犯罪区别对待,依法纠正漏捕漏诉2144人,不捕不诉3234人。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密切配合,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抽调数千名干警参加国庆安全保卫工作,参加省委部署的“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排查信访积案46件,化解息诉41件,没有发生新的涉检进京上访。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销售、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3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02人,渎职侵权案件636人;大案697件,要案4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为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执法行为,省、市两级检察院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侦查协作合力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的侦查协作机制;积极推行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多媒体示证等措施,增加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实行办理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工作。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教育1669次、预防调查386次、预防咨询1940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6次,提出检察建议656件。根据我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新情况和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配合,对465个重大项目实行了预防工作责任制,派出检察人员全程跟踪,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围绕保障民生和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共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313件,监督撤案389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09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刑事抗诉22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78件、再审检察建议780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698人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381件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2003年以来执行刑事审判监督制度情况、2008年办理的刑事审判监督案件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全省152个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逐所、逐人进行检查,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对7个存在严重问题的看守所进行监督整治,对19名涉嫌玩忽职守的监管干警立案侦查,监督司法机关对28名“牢头狱霸”严加惩戒。依法开展死刑二审出庭公诉工作,既注意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又注意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五、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把涉农检察工作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涉农检察工作办公室,辖区有农村的基层检察院由院领导、业务骨干组成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到乡镇、重点村和人口多的大村,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宣传法制、受理举报、接待来访、查办案件,把检察工作做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全省基层检察院抽调2190名检察官,组建了537支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乡镇5755次、重点村16876次,宣传法制13502次,接待来访6694人次,受理举报1158件,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63人,办案追缴的赃款1857.9万元全部返还给农民。农村检察工作队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具补贴发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帮助有关单位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六、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育检活动和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基本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举办了171期5700余人次参加的检察业务培训班;推进高层次检察人才建设,从全省业务尖子中评选出15位检察业务专家;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208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扣押款物案件8436件,对涉案款物该返还的返还、该移交的移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省检察院组织检务督察31次,各市、县区院组织检务督察248次,发现和纠正检容风纪、执法办案和来访接待、警车使用等方面的问题360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有90个集体、14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承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被授予第五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3名检察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七、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认真贯彻监督法,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制定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认真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向代表作了答复。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相关案件的监督;组织召开了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从金融证券、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医疗卫生等领域聘请专家咨询委员19名,请他们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突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各市院巡视基层院31个,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85人次,诫勉谈话20人次。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对职务犯罪侦查权实行归口管理;坚持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去年9月起实行市、县(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制度。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追究了4名检察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全省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调查研究不够,理性思考不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的新举措还不多。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又防止检察权滥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少数检察人员缺少监督的勇气,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四是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检察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个别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伤害群众利益和感情。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责任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精确打击,有效服务。

  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对因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家庭婚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更多地采取轻缓的办法处理。积极参加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工作,完善首办责任制和领导接访、下访、巡访、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形成解决涉检访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三是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四是抓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的错误裁判,加大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力度,积极探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动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保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依法办理,维护刑罚的严肃性。

  五是大力推进、逐步规范涉农检察工作。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为己任,利用农村检察工作队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舍,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处理涉检访,严肃查办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涉农诉讼监督工作,切实把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到基层,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更加注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搞好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各级检察院争创学习型检察院,鼓励广大检察干警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更加注重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注重基层院建设,认真解决影响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以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