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质量电子智能评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质量智能评查,让案件质量评查驶入“快车道”,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案件质量电子智能评查系统从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卷宗装订、业务系统使用等五个方面进行评查。按照案件承办检察官自评、部门负责人审查等程序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生成评查分析报告。
该系统将卷宗电子化,解决以往纸质卷宗流转、保管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将评查方法程序化,做到评查过程全程留痕,保证评查结果公平公正;将评查标准模块化,方便评查员查找比对,计分定性;将评查问题图像化,方便案件承办人员对照评查内容进行精确整改。系统还自动生成评查结论报告,形成质量分析图表,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效率。
利用案件质量电子智能评查系统,高新区检察院对今年以来已办结并纳入评查范围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得到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