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为媒介,运用“互联网+”,将工作日志“嫁接”到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上,打造出集工作日志管理、日常考勤、公文发布、内部互动和法规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工作模式。
“互联网+工作日志”让工作日志有了平台发布、即时批阅、互相参看、自动统计的功能。该院领导以批阅干警工作日志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工作日志以“优良可劣”的标准进行评价定级,作为干警年终考核的依据。同时,该院针对“互联网+工作日志”的工作模式,制定了多项内部管理规定,对手机移动办公平台使用、工作日志撰写、上传和查阅及工作日志安全保密、禁止情形和考核办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互联网+工作日志”工作模式实行以来,该院干警工作日志的写作质量日益提高,在岗干警工作日志的撰写率达到100%。同时,“互联网+”工作理念,对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起诉和刑事执行检察等检察业务工作以及值班考勤和公文管理等检察保障工作均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